6月7日,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部署和市委书记刘志仁向大学生发出的真诚邀约,湘潭市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潭留潭就业创业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
按照“对标上级、借鉴外地、结合市情、力求可行、务求实效”的原则,《措施》从拓展就业渠道、加大创业扶持、加强平台建设、优化就业保障、鼓励留潭就业5个方面,制定了27条措施,为吸引和集聚更多高校毕业生留潭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一、拓宽就业渠道方面
《措施》主要明确了稳定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规模、增加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扩大民营企业吸纳规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等举措,首次提出开发10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 加大创业扶持方面
主要是优化初创注册流程、落实税收优惠、实施创贷优待、给予初创支持、培育优质创业项目和实行创业贡献奖励。例如,建立创业风险代偿机制,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对个人创业贷款项目经审核评估并按程序报审后可由创业担保基金部分或全额代偿。
三、 加强平台建设方面
《措施》明确,湘潭市将加强平台建设,广泛开展校地供需对接、积极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创新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和职业技能竞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大力开展大学生见习实习,争取在全市打造100家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不断提升见习留用率。湘潭市还将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毕业十年内)优秀创业项目遴选评选,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四、优化就业保障方面
同时,湘潭市还将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强化住房安居保障、提供子女入学便利、畅通职称评定渠道、提供生活服务优待、落实就业权益和帮扶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潭稳定就业人员,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甚至可以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园区)任意选择学校就读入学。
五、鼓励留潭就业方面
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实施高校留潭就业奖励、提升在潭高校创业孵化能力、推行企业导师引导留潭和激励留潭就业创业,进一步激发企业、高校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留潭就业创业的内生动力。
《措施》千方百计服务于高校毕业生留潭就业创业,将在提升高校毕业生留潭就业创业意愿、拓展留潭创业就业空间、培育留潭创业动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湘潭在线